人工氣候培養(yǎng)箱注意事項說明:
1. 人工氣候箱的蓄水槽應加注純凈水,嚴禁加注自來水。
2. 嚴禁人工氣候箱工作過程中蓄水槽水位低于警戒水位。
3. 人工氣候培養(yǎng)箱在運輸搬運中,禁止倒置或大于45度的斜放。
4. 本設備落地后,如地面不平整應予以墊平,設備的左右以及背面應留300mm以上空間,若在30℃以上的環(huán)境溫度下使用本設備,建議在設備的背后加強通風措施并降低環(huán)境溫度(例如:安裝空調使設備工作時的溫度保持在25℃左右)以防壓縮機因過熱死機。
5. 本設備在正常運行時,箱內載物擺放整齊,切勿過擠。應不影響箱內空氣流通以保證箱內溫度均勻。
6. 本設備應遠離電磁干擾源,并應將設備的地線接地。
7. 當培養(yǎng)箱工作室溫度接近設定溫度時,加熱指示燈忽亮忽暗,反復多次,屬于正?,F(xiàn)象。一般情況下,在測量溫度達到控制溫度后1h左右,工作室內溫度進入恒溫狀態(tài)。
8. 設備若在制冷狀態(tài)工作一段時間后,制冷效果不理想(制冷慢或產生靜差),可能是蒸發(fā)器結霜所致。一般設定40℃溫度,讓設備工作3小時以上(一般運行7-15天,必須做一次“除霜”處理),之后再投入使用。
9. 箱壁內膽和設備表面要經(jīng)常擦拭,一保持清潔,增加玻璃的透明度;請勿用酸,堿或其它腐蝕性溶液來擦拭外表面。
10. 設備長期不用,應拔掉電源線,擦凈箱內積水,并應定期(一般一季度)按使用條件運行5小時,將溫度設定在40℃,并每隔2小時開一次門放掉潮氣,處理完畢后拔掉電源插頭存放,以驅除電氣部分的潮氣,避免損壞有關器件。
11. 設備如發(fā)生故障,應有專業(yè)人員或生產廠家維修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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